8月29日,复星国际发布最新进展公告,有关(其中包括)复星高科、复星产投及复星工发(合称“卖方”)签订框架协议、前次股权转让协议及新股权转让协议以出售南京南钢60%股权的事项、沙钢诉讼及沙钢诉讼。据悉,于2023年3月27日,沙钢集团(作为原告)向上海二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即沙钢诉讼),要求复星产投(作为被告)将其持有的系争股权(即南京南钢11%的股权)质押给沙钢集团,并对系争股权进行了冻结。
另悉,于2023年8月28日,复星产投接获编号为“(2023)沪02民初34号”的《民事裁定书》,据此,沙钢集团于2023年8月15日就沙钢诉讼向上海二中院提出撤诉申请。上海二中院裁定准许沙钢集团撤诉,相关诉讼费用由沙钢集团负担。复星产投持有的系争股权後续将依法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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