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柳钢集团与山西阳光焦化集团(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秉持平等互利、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原则,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在焦化副产品领域开展深入合作,携手开创新模式,创造新业绩。柳钢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阎骏,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董事长薛靛民见证签约。
柳钢集团总经理助理金闯与阳光集团董事长助理畅耀民签署了合作意向协议
阎骏对薛靛民一行表示欢迎,他说,作为山西地方实力民企的代表,阳光集团与柳钢集团高质量转型发展战略高度契合。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进一步发挥各自品牌、技术、市场优势,共同在技术创新、补链延链强链等方面深化合作,打造国企与民企合作共赢的“样板”。
薛靛民感谢柳钢集团的大力支持,他希望通过双方务实高效的合作,合力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市场共享、品牌共享。后续阳光集团将深化沟通对接,及时会商解决合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会前,薛靛民一行还参观走访了焦化厂。
集团办、战略部、安环部、焦化厂、动力厂相关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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