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钢铁资讯首页 钢铁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反垄断指南宣贯实施 提升反垄断合规管理水平的通知》

2024-06-12 09:55640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社会工作部 民政部 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反垄断指南宣贯实施 提升反垄断合规管理水平的通知

国市监反执一发〔2024〕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党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厅(局):《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于2024年1月10日印发实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禁止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做好《指南》宣贯实施、提升反垄断合规管理水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反垄断、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的部署要求,围绕行业协会领域存在的较为突出的垄断问题,坚持规范监管和促进发展并重,聚焦提升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意识和能力,引导行业协会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发生,推动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持续好转,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为助力经济回升向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指南》宣传解读。要认真学习《指南》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指南》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和内容要求。聚焦行业协会多发易发的垄断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解读,帮助行业协会明晰行为规则,划清行为底线,提高依法自律的主动性、自觉性。创新宣贯思路、丰富宣贯形式,采用送法上门、动画视频、案例解读、网络互动等多种形式,引导行业协会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指南》,增强宣贯工作实效。

(二)指导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要全面落实《指南》要求,压实行业协会主体责任,指导行业协会结合实际加强内部反垄断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合规制度体系,强化反垄断合规风险识别和评估,采取措施防范现实和潜在的反垄断合规风险。支持和引导行业协会依规开展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合规经营,多措并举提升本行业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意识和能力。

(三)查处行业协会典型垄断案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聚焦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垄断堵点,依法查处行业协会违反反垄断法的典型行为,特别是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的行为,有力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打通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堵点。落实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依法采用提醒敦促、约谈整改、行政处罚等梯次监管工具,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统筹执法力度和温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大行业协会典型垄断案件曝光力度,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实现“办理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

(四)推动监管协同联动贯通。各地市场监管、社会工作和民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推进竞争监管、准入监管、行业监管等更加紧密衔接,由监管执法的个案对接向深层次制度对接转变。加强信用惩戒,对因违反反垄断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行业协会,可以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引导行业协会加强与市场监管、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连接政府与经营主体的独特优势,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指南》出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指南》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增强做好《指南》贯彻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指南》宣贯实施工作列入本部门重点工作和重要议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协同配合,强化上下联动,切实提升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意识和能力,确保取得实效。

(三)构建长效机制,实现源头治理。要积极构建行业协会常态化、长效化协同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加强横向联动、上下贯通,推动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治理行业协会垄断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信息报送。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宣传手段,通过生动活泼、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的方式向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普及反垄断法相关知识,加强全过程宣传和舆论引导,探索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研究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能,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能力。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可结合本地实际形成专题信息适时报送,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中央社会工作部(二局)、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附件: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docx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社会工作部

民政部

2024年5月30日


免责声明:tiegu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tiegu所有,转载需取得tiegu书面授权,且tiegu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原创内容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交流,并不代表tiegu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版权,敬请告之,核实后,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申请授权及投诉,请联系tiegu(400-8533-369)处理。

山西:取消太原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取消转让限制年限
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适

0评论2024-09-182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从三个方面鼓励非银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为引导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以下简称非银机构)更好发挥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金融功

0评论2024-09-1822

国务院: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力度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

0评论2024-09-1226

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加快推进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以下简称扩围)工作,生态环境部参照发电行业成熟的建设管理经验,在扩围专项研究

0评论2024-09-1026

唐山市发布关于完善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国网唐山供电公司:为全面提高唐山市钢铁行业环保治理水平和产业竞争力,根据《

0评论2024-09-0928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已经2024年4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

0评论2024-09-0925

财政部等五部门: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的通知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为支持海南自由贸

0评论2024-09-062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

0评论2024-09-0336

五部门发文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从商务部获悉,为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商务部等五部门近日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助力

0评论2024-09-0239

财政部:从五方面加大财政政策实施力度
财政部30日发布2024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显示,上半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度加力、提质增

0评论2024-09-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