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7月14日表示,我们国家的碳市场建设从地方试点起步,从2011年10月以来,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两省五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地方试点工作,地方试点从2013年6月先后启动了交易。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经验。几个试点市场覆盖了电力、钢铁、水泥20多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到2021年6月,试点省市碳市场累计配额成交量4.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约114亿元。成果也体现在两个方面,重点排放单位履约率保持很高水平,市场覆盖范围内碳排放总量和强度保持双降,对于促进企业温室气体减排,强化社会各界低碳发展的意识,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我想,这些宝贵经验体现在一些制度设计上,包括地方法律法规的建设、配额分配方式、交易方式等方面,在人才队伍方面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人才队伍。
全国碳市场选择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发电行业直接烧煤,所以这个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较大。包括自备电厂在内的全国2000多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年排放二氧化碳超过了40亿吨,因此首先把发电行业作为首批启动行业,能够充分地发挥碳市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积极作用。二是发电行业的管理制度相对健全,数据基础比较好。因为要交易,首先要有准确的数据。排放数据的准确、有效获取是开展碳市场交易的前提。发电行业产品单一,排放数据的计量设施完备,整个行业的自动化管理程度高,数据管理规范,而且容易核实,配额分配简便易行。从国际经验看,发电行业都是各国碳市场优先选择纳入的行业。既然它二氧化碳排放大、煤炭消费多,所以这个行业首先纳入,可以同时起到减污降碳协同的作用。
结合国家排放清单的编制工作,我们已经连续多年组织开展了全国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高排放行业的数据核算、报送和核查工作。因此这些高排放行业,他们的数据核算、报送核查工作也是有比较扎实的基础。为做好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的基础准备工作,目前我们已经委托相关的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研究提出符合全国碳市场要求的有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成熟一个批准发布一个的原则,加快对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分行业配额分配方案,在发电行业碳市场健康运行以后,进一步扩大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引导气候投融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全国碳市场很快要上线交易,我们将以上线交易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覆盖发电、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钢铁以及更多行业的能力建设培训活动,设置更有针对性的专门培训课程,为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技术服务机构和企业的碳排放管理、碳市场管理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同时,进一步加大支持和指导力度,支持相关行业协会、支撑单位加快推动规范碳排放管理员新职业的发展,鼓励地方企业开展系统全面、形式多样的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活动,全方位加大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通过各种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碳市场从业人员素质,包括管理、服务、核查机构的相关人员,在持续强化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数据质量方面进一步加强培训,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我们相关的管理要求、管理流程,通过这样一些工作更好地支撑全国碳市场建设,为碳市场的平稳运行和进一步的扩大、深化打好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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