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黄石新港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3座100吨电炉冶炼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公示期间社会公众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仅为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建设项目未落实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审批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附件:黄石新港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20日
免责声明:tiegu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仅归tiegu所有,转载需取得tiegu书面授权,且tiegu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原创内容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交流,并不代表tiegu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版权,敬请告之,核实后,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申请授权及投诉,请联系tiegu(400-8533-369)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