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法制现场)6月11日发布消息,据信用河北官网,2023年2月24日、25日,乐亭县汤家河镇人民政府一连下发两则行政处罚信息(乐汤罚决〔2023〕04号、05号),均指向唐山国堂钢铁有限公司。
乐汤罚决〔2023〕04号罚单显示,唐山国堂钢铁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建设退城搬迁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乐亭县汤家河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以下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53755平方米土地;2、按非法占用农用地53755平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罚款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伍仟壹佰元整。 在2023年2月25日乐亭县汤家河镇人民政府下发的罚单(乐汤罚决〔2023〕05号)中,唐山国堂钢铁有限公司同样未经批准擅自建设退城搬迁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乐亭县汤家河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以下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64835平方米土地;2、按非法占用农用地55911平每平方米20元、非法占用非农用地8924平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罚款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柒仟肆佰陆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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