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召开7月第二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例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闫文斌在主会场参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吉生主持,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郭亚林参加。
会议通报了近期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规律,采取管控措施后重点企业排放及超标情况,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平台发现环境问题领办和处理情况,并首次对全市移动源污染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汇总。中北高新区、娄烦县、清徐经济开发区就近期扬尘污染管控情况进行汇报,“一市一策”专家组分析了当前空气质量形势并提出管控建议。
据初步统计,截至7月22日,我市市区优良天数113天,优良率为55.7%,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减少6天。市区综合污染指数为5.08,同比下降5.4%,在168城市中排名并列倒数第8位。进入7月份以来,我市环境空气NO2和颗粒物污染贡献率逐渐增加,加重了污染负荷,导致7月份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一度下滑。7月19日以来,我市加严各类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加快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监测数据显示,污染减排管控措施效果明显,NO2排放量同比减少两成,推动了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好转。
会议指出,全年污染防控进入最关键时段,各级各部门要真正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咬定“全年退后十”的工作目标不放松,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企业,深入排查污染源,抓住关键问题,聚力攻坚突破,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要严格防范人为干扰生态环境监测行为,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
会议强调,针对季节性大气污染问题,坚决狠抓污染管控,确保措施落地见效。要严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好各项环保减排管控措施,通过驻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进行帮扶,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管控任务。要利用科技手段,坚持精准科学治污,对管控措施进行后评估,验证预测预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评价减排管控措施的有效性和相关性。
会议要求,要聚焦生态环境部门主责主业,铁腕治污攻坚。近期要做好工业企业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确保焦化、钢铁、热电、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的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15%至30%。要落实主体责任,联合相关管理部门,加大对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执法检查力度,禁止超标、无标、闯禁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作业。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各平台发现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工业企业、重型柴油货车、重型燃气货车超标排放问题,油气回收装置检测不合格,路检路查超标排放,渣土车辆闯禁行以及调度平台发现的环境问题,通过约谈、转办等方式,向相关部门下达督办通知,切实把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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