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重点工作行动 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双碳”标准体系

   2024-08-12 国家发改委85

标准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资源高效利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撑,对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以来,国家发布《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国市监计量发〔2022〕92号)、《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国标委联〔2023〕19号),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顶层框架,细化了标准体系建设内容,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重点,支撑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业草原、金融、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实现各类标准协调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24年到2025年“双碳”领域标准制定和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旨在加快形成一批重大标准成果,着力支撑“双碳”政策体系落实,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标准基础。

一、《方案》明确标准制修订工作目标

“双碳”标准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方案》明确要大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相关工作,形成一批重大标准成果,支撑我国碳排放双控和碳定价政策体系建设,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

《方案》按照系统推进、急用先行、开放协同的原则,确立了工作目标。2024年,发布70项“双碳”国家标准,基本实现重点行业全覆盖。2025年,面向企业、项目、产品的三位一体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建设100家企业和园区碳排放管理标准化试点等。这些举措旨在通过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为我国碳排放管理和碳定价政策提供有力支持,加快夯实“双碳”标准工作基础。

二、《方案》明确重点标准攻关方向

加快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研制。《方案》提出,加快制修订电力、煤炭、钢铁、有色、纺织、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规范,支撑企业碳排放核算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标准体系完善既有利于提升碳排放数据的准确度和可比性,又能为全国碳市场的有效运行提供坚实支撑。配套制定温室气体审定核查、低碳评价等技术规范,将有效服务全国碳市场建设。

加强产品碳足迹碳标识标准建设。《方案》提出,加快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国家标准,研制“新三样”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研制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引导企业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支持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消费模式。

加大项目碳减排标准供给。《方案》提出,开展典型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标准研制工作,将成熟的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转化为国家标准,规范项目碳减排量的核算和交易行为,为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低碳技术在项目上的应用创造良好条件。

推动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标准攻关。《方案》提出,加快氢冶金、原料替代等关键碳减排技术标准研制,加强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碳清除技术标准和通用标准的研制。相关标准将有效促进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的创新与应用,为构建低碳、零碳乃至负碳的能源和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提高工业领域能耗标准要求。《方案》提出,修订提高钢铁、炼油、燃煤发电机组、制浆造纸、工业烧碱、稀土冶炼等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全面提升能效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修订完善能源计量、监测、审计等节能配套标准,充分发挥节能对碳减排的重要作用。

加快产品能效标准更新升级。《方案》提出,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修订升级工业通用设备、制冷和供暖设备、办公设备、厨房电器、照明器具产品能效标准,有效扩大能效产品覆盖范围,同时加快研制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标准,将高压电机、服务器等产品纳入能效标识管理,强化标准提升对节能降碳的牵引作用。

加强重点产品和设备循环利用标准研制。《方案》提出,制定汽车、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等回收拆解标准,开展退役光伏设备、风电设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研制,加大新能源产品设备的绿色设计标准供给,加快制定再生塑料、再生金属标准,研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体系国家标准,有利于充分发挥标准对循环经济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方案》提出,修订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增加低碳指标,建立分级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绿证绿电消费相关标准。制定钢管、建材、染料等工业品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修订卫生陶瓷、建筑陶瓷、纸和纸制品等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将技术领先、市场成熟度高的团体标准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

深化国际合作与对接。持续开展国际“双碳”标准适用性分析,在电动汽车、新型电力系统、生态碳汇等领域提出一批国际标准提案,在气候变化等新领域新技术方面加强国际合作,充分发挥我国专家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的关键作用。

三、确保《方案》的标准成果取得实效

为确保“双碳”标准体系建设顺利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强“双碳”标准工作的统筹协调,为双碳标准体系建设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要加强标准知识宣贯培训,提高企业对“双碳”标准的认识,提升标准应用能力,有效促进“双碳”标准工作的贯彻落实。开展先行先试,鼓励试点企业和园区建立碳排放标准管理体系,助力碳排放“算得出、算得准、减得掉、减得下”。

为推进落实相关行动,根据《方案》的具体要求,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完善标准推进工作机制。明确管理部门和具体标准责任单位,细化进度要求,定期开展进度督导,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二是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发挥地方政府、重点企业、科研院所等的积极性,公开透明推动标准制修订,更好凝聚各方共识,保证标准技术内容先进、适用。三是开展标准实施持续监测评估,及时分析标准实施情况,总结标准试点成果,加强标准成果示范推广。(作者: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 李爱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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