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3家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评估监测报告编制

   2024-12-11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237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黄办文〔2024﹞25号)要求,我局积极推进第二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29)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度滞后。《湖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要求,2023年底前,黄石等地基本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截至督察时,西塞山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有组织排放改造、无组织排放改造均未完成,大冶市华鑫实业有限公司清洁运输改造工作未完成。

二、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大冶市新冶特钢有限责任公司、大冶市华鑫实业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

三、整改措施

1.制定《黄石市2024年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黄石市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进表》,细化目标任务和改造指标,明确完成时间,全面推进我市3家长流程钢铁超低排放改造。

2.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加强对企业所在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每月调度改造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3.压实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健全内部环保考核管理机制,确保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任务。

4.强化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对超标排放企业、未按证排污企业依法依规处罚,对偷排偷放、弄虚作假、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5.做好政策解读,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增强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的行动自觉。

四、整改情况

1.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印发《黄石市2024年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专项为十大专项行动之一,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详细计划表,倒排工期,高质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2.强化钢铁企业帮扶。每月调度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展情况,2024年市级开展现场帮扶指导7次,会同企业前往中钢协沟通交流1次,宣传超低排放改造相关政策并帮扶企业解决改造中问题。

3.对照《湖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华鑫实业按照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已配套建设门禁和视频系统并投入运行;大冶特殊钢高炉煤气精脱硫、炼铁1、2热风炉脱硫有组织改造项目2024年5月投入运行。电炉厂、转炉厂无组织散点除尘项目2024年3月投入运行,冶炼工序创A配套升级无组织改造项目2024年3月投入使用。全市3家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评估监测报告编制。

4.强化监督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涉气专项执法行动,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市立案查处涉气环境违法行为78件,处罚金额303.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5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至12月20日。

联系人:吴坤6373080



免责声明:tiegu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tiegu所有,转载需取得tiegu书面授权,且tiegu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原创内容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交流,并不代表tiegu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版权,敬请告之,核实后,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申请授权及投诉,请联系tiegu(400-8533-369)处理。

 
 
更多>同类钢铁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钢铁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皖ICP备20210025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