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回复了政协委员的提案,明确支持国内铁矿石资源的开发。全文回复有不少看点,重点部分摘录如下: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13号(经济发展191号)提案答复的函
西西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铁矿勘查提高资源安全保障的提案》收悉。提案对于提升我国铁矿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经认真研究,并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资源勘查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统筹规划,为资源勘查开发设立合理空间的建议
我部正在组织编制首部“多规合一”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统筹考虑各地资源环境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划定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区,布局一批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和储备矿产地,划定一批重点勘查区。
二、关于加强顶层设计,修改完善相关矿业政策法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商业性铁矿勘查的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工作。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要求“保障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明确:实施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规划管控,提升储备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自然资源部正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组织制定《战略性矿产国内找矿行动纲要(2021—2035年)》,旨在加大国内矿产勘查力度,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构建“深化改革释放活力,科技创新提质增效,市场主体找矿突破”的地质找矿运行机制。自然资源部将进一步加强基础地质工作,加大矿业权出让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加大找矿投入;推动修改矿产资源法,完善矿业权、储量管理和权益金制度;创新找矿激励机制,探索对提供区块建议并成功出让区块的单位给予激励;深化地勘单位改革,在地质找矿中发挥地勘单位作用。
三、关于设立铁矿勘查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的建议
中央财政已通过中国地质调查局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包括铁矿在内的重要金属非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不宜再重复设立相关专项资金。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强化基础地质工作,将铁矿列为战略性矿产国内找矿行动主攻矿种,以规模大、易采选的“鞍山式”沉积变质型铁矿、“攀枝花式”钒钛磁铁矿以及品位较高的矽卡岩型铁矿为重点突破方向,提升基础地质工作程度,优选可供出让的勘查区块,加大探矿权出让力度。同时,指导督促矿业权人增加投入、依靠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铁矿找矿突破,促进增储上产。
四、关于加强铁矿成矿理论研究与创新,加强共生铁矿选冶技术攻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建议
自2011年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以来,铁矿勘查投入资金188亿元,钻探1301万米,主攻“鞍山式”沉积变质型铁矿,兼顾接触交代型、火山岩型、“攀枝花式”钒钛磁铁矿等,围绕我国中东部辽东吉南、晋冀、川滇黔、豫西、长江中下游等重点成矿区带,以辽宁鞍本等23片国家级整装勘查区为主,结合天山、西昆仑等重点勘查区,加大航磁异常查证力度,加强富铁矿和深部矿勘查。推广先进适用的铁矿采选技术、工艺及装备,盘活难利用铁矿资源40.7亿吨。
自然资源部
2021年8月23日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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