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结合全省汛后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汛后尾矿库专项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1〕51号)要求,积极推进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通知》下发后,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高度重视,针对全省尾矿库和汛期前后实际,立即部署全省工作任务,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厅党委书记、厅长张海阁要求结合双节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双随机”暗查暗访工作,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级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厌倦、疲劳、懈怠等情绪,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尾矿库三年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排洪系统质量检测、“头顶库”安全风险评估、包保责任制等各项工作,制定汛后安全专项检查督查方案,确保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实效。
突出重点,做好专项安全检查。针对安徽汛情和受台风“烟花”影响情况,对现有133座尾矿库降雨情况进行分析,既重点关注今年出现过24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mm的48座尾矿库,又兼顾24小时内降雨量超过50mm的88座尾矿库;对企业实施全面体检评估,既重点检查防排洪系统、坝体、库区等情况,又兼顾日常管理、人员建设、安全责任等方面;促进企业隐患防范化解能力提升,既依靠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全面推进,实施全员式、全程式、跟踪式安全检查,又借助专业技术单位和专家力量提供指导。9月20日前,全省尾矿库企业已完成自查自改。9月30日前,各市、县应急管理局已完成重点尾矿库监督检查。同时,省应急管理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领6个工作组,前往各市检查指导,先后对11座尾矿库进行抽查,督促落实《通知》精神,确保汛后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监管,促进隐患整改治理。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坚持经常性工作与专项工作、年度工作任务与阶段任务、上级要求与本级任务相结合,针对性加强在建、生产、闭库、停产和无主尾矿库监管,防止挂空档。各地积极发挥尾矿库监测预警系统作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推进专项工作开展。池州市统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与专项检查工作,铜陵市坚持分级负责与全覆盖检查相结合,蚌埠市采取不定期检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芜湖市对销号工作下达提示单,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向市政府申请专项资金3000万元对一座无主库进行闭库治理。目前,全省共发现隐患239处,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05份,责令整改指令书6份,其中对一座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尾矿库进行立案查处,对一座存在重大隐患的尾矿库实施挂牌督办。
下步,全省各级将继续做好尾矿库隐患排查工作,深刻吸取近年来尾矿库事故教训,督促尾矿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继续开展不间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治理清单,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长期停产停建尾矿库企业管理工作,督促属地政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严厉打击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动,倒逼企业落实尾矿库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加强培训指导,有效发挥监测预警系统作用;省级加快工作力度,确保在年底前将全省“头顶库”数据顺利接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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