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六大结构,钢铁绿色低碳发展任重道远

   2021-11-26 中国冶金报250

  “在新发展阶段,尤其是‘双碳’目标背景下,钢铁行业对自身的问题应有正确的认识。”

  “环境税优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购置税优惠不只是写在纸面上的话,目前已有一批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钢铁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了政策红利。”

  “尽管超低排放改造工作非常重要、紧急,但是我们始终坚持的原则是时间服从质量,只有完全达到要求,才会进行公示,绝对不会‘带病’公示。”

  11月23日,在全联冶金商会2021年第二次理事会暨民营钢铁经济高质量发展交流会上,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副司长吴险峰强调,钢铁行业要充分认识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意义,同时针对低碳发展的路径、超低排放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意见和提醒。

充分认识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意义

  “钢铁企业一定要提高思想站位,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统一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实行绿色低碳发展对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双碳目标、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极端重要性。”吴险峰指出。

  “钢铁行业既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也是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大的重点行业之一。”吴险峰阐明了钢铁行业在减污降碳工作中的重要性,并对“十三五”期间钢铁行业的成绩积极评价道,“取得明显成效,做到了行业增产不增污。”

  吴险峰指出,在“双碳”目标背景下,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之路任重而道远,应对自身的问题有正确的认识。“一方面,钢铁行业产量大,粗钢产量占全世界一半以上,产污环节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在工业行业中均居前3位,且钢铁企业分布相对比较集中,给很多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带来了巨大压力。另一方面,钢铁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在工业中也处在前列。”他说。

  吴险峰还提醒大家关注今年1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提出的一系列相关要求,如要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当前,钢铁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也在编制过程中,钢铁行业应保持关注,并积极行动。

通过优化调整六大结构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绿色低碳发展是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当前的新形势下,钢铁行业要突出源头削减、严格过程控制、强化末端治理,着力在六个方面加大优化调整力度,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吴险峰认为。

  一是优化布局。主要是解决局部地区钢铁产能高度集中的问题,超过了大气环境容量。“钢铁产业布局调整,这是钢铁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配合大气污染治理的需要。”吴险峰表示,很多城市都在开展钢铁域外搬迁工作,全国都在执行产能置换,很多新建的钢铁企业也都是按照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建设。

  二是优化工艺流程。吴险峰坦言,我国现在短流程比例不到10%,与一些先进国家相比,差距是非常大的。“提高电炉短流程炼钢产量比例,是解决长流程炼钢高耗能、高排放的关键,是目前减排潜力最大的措施之一,也是下一步重点推进的方向。”他指出。

  三是优化炉料结构。球团矿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比烧结矿低50%以上。应加大高炉对球团矿的使用比例,减少烧结矿的使用。

  四是优化产业链。“最重要的还是要减少独立烧结、独立热轧、独立焦化企业等产业链上一些外挂企业。”吴险峰解释道。

  五是优化能源结构。第一,要提高绿电的比例;第二,要降低煤炭的使用;第三,积极研发加氢冶炼技术等,都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手段。

  六是优化运输结构。提高厂外物料和产品清洁运输比例,中长途运输实施公转铁、公转水,中短途运输采用管廊或新能源车辆:厂内全面实施皮带、轨道、辊道运输系统建设,最大程度减少厂内汽车运输量,取消厂内物料二次倒运。

高质量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是减污降碳的重要途径

  “超低排放改造是单个企业实现减污降碳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吴险峰指出。他通报了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有序推动超低排放改造取得的进展——全国共19家钢铁企业约1.14亿吨粗钢产能已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了评估监测;229家企业约5.7亿吨粗钢产能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吴险峰分享道,从目前的开展情况看,超低排放改造有五个现象: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改造进展较快,非重点区域进展较慢。已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19家企业均在重点区域,而排名靠前的非重点区域的几个钢铁大省,尚无一家全面完成。二是短流程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展慢,目前还没有一家完成。三是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中以央企、国企为主。“民营企业占全国钢铁企业总产能60%左右,能不能按时完成改造很关键。”吴险峰表示,目前,民营企业仅有纵横钢铁、山西建龙、晋南钢铁、敬业集团等几家完成改造,很多企业还在观望,严重滞后于时序进度。四是部分钢铁企业对超低排放改造的复杂性认识不足。目前,钢铁企业在采用不成熟脱硫脱硝技术,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环境管理、在线监测运行和规范化方面尚存很多问题,有的急于公示,评估监测走过场,该治理的设施未治理,该纳入评估的设备未监测,该规范的监测口未整改。五是部分钢铁企业存在伪造生产记录、做两本账、排放监测数据造假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触碰法律底线,这些投机行为都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近期,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印发的《关于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公示终止申报或撤销公示的相关规定(试行)》,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动态调整。“这就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超低排放改造文件要求,把超低排放贯穿于全工序、全流程、全生命周期,并形成企业理念和生产习惯,做到企业领导真重视、资金真投入、实施真工程、管理水平真提升,稳定全面达到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对违反法律法规、超标排放,尤其是弄虚作假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吴险峰指出。

吴险峰表示,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实施差异化环保管控,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则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对绩效分级采取不同的应急减排措施,同时实施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目前,河北、江苏、山东、河南等几个省已经在执行。”吴险峰表示。

另外,结合最近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的钢铁行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吴险峰强调,“错峰生产要抓住关键的炼铁环节,对焦化、烧结、球团等相关配套设备实施全流程管控,按照‘可操作、可核查、可统计’原则制定工作方案,结合企业能源消耗、环保绩效、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民生保障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管控,做到‘奖优罚劣’。”

  所谓“奖优”,是指环保绩效评级A级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全废钢短流程炼钢企业自主采取减排措施。“罚劣”是指其他企业根据不同环保绩效评级和目标任务执行差异化错峰生产比例,环保绩效评级越低错峰生产比例越高;对2021年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等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产能利用率超过120%、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钢铁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加大错峰生产比例。

  “错峰生产有利于促进钢铁行业实施‘双控’政策,提高行业整体利润,改善空气质量,起到了‘一石三鸟’的作用。”吴险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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