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对涉华冷轧不锈钢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1-06-24 商务部网站223

2021年3月25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冷轧不锈钢产品(Cold Rolled Stainless Steel)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39.3%~109.6%,马来西亚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均为37.0%,涉案产品的倾销对印尼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建议印尼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详见下表),措施自印尼财政部发布征税公告起生效。涉案产品包括冷轧不锈钢板、钢卷、带材以及其他形状的冷轧不锈钢板产品,涉及印尼海关编码7219.32.00、7219.33.00、7219.34.00、7219.35.00、7219.90.00、7220.20.10、7220.20.90、7220.90.10和7220.90.9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3月31日~2019年4月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3月31日~2017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2018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2019年4月1日。

序号

原产国

备注

生产商/出口商

建议征收反倾销税(%)

1

中国

生产商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Co., Ltd.)

39.3

关联企业

Foshan TISCO Stainless Steel Sales Co., Ltd.

39.3

TISCO Spot Sales Co., Ltd.

39.3

Wuxi TISCO Sales Co., Ltd.

39.3

Tisco Stainless Steel (H.K.) Limited

39.3

其他

109.6

2

马来西亚


Bahru Stainless SDN BHD

37.0


其他

37.0

2019年10月23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应印尼国内企业PT Jindal Stainless Indonesia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进口的冷轧不锈钢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免责声明:tiegu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归tiegu所有,转载需取得tiegu书面授权,且tiegu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原创内容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与交流,并不代表tiegu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版权,敬请告之,核实后,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申请授权及投诉,请联系tiegu(400-8533-369)处理。


 
 
更多>同类钢铁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钢铁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皖ICP备20210025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