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对国家‘双碳’(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十分重要。目前我国有17种战略资源对外依存度超过70%,且23种矿产查明资源储量增速明显下降,包括铁矿石。我们应当为资源设置红线,矿产资源保有一定库存是建设制造强国的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才能迎来更好的发展。”2021年12月28日,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院士干勇在2021年全国废钢铁大会暨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七届二次理事扩大会议上指出。
本次会议由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上海钢联共同主办,沙钢、广西物产城矿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主办。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骆铁军;钢协副秘书长,冶金工业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苏长永;上海钢联董事长朱军红;沙钢董事长助理、张家港沙钢废钢加工供应有限公司董事长蔡向东;广西物产城矿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辉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资源综合利用处副处长艾崇发表视频讲话。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名誉会长王镇武,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高文平等出席会议。来自各地钢铁企业、废钢加工企业、专家学者、分析机构的80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党支部书记、专家委员会主任李树斌,副秘书长王方杰分别主持会议,副秘书长都兴亚宣读了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七届理事会员增补名单及新入会会员决定。
废钢产业已形成供需双赢产业链
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冯鹤林在会上介绍,2021年前11个月,全国炼钢消耗废钢总量达到20407万吨,同比增加582万吨,增幅为2.9%。废钢综合单耗为215.64千克/吨,同比增加9.4千克/吨,增幅为4.5%。其中,转炉废钢单耗为162.96千克/吨,同比增加7.2千克/吨,增幅为4.6%;电炉废钢单耗为647.92千克/吨,同比减少7.1千克/吨,降幅为1.1%。废钢比达到21.56%,同比增加0.94%;电炉钢比达到10.86%,同比增加0.74%。冯鹤林表示,预计2021年全国粗钢产量达到10.2亿吨,废钢铁资源总量达到2.7亿吨,炼钢消耗废钢总量达到2.3亿吨。
在国际废钢铁资源贸易方面,土耳其、印度、越南等国家废钢进口量约占世界废钢进口量的1/3。“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合标再生钢铁原料放开进口。废钢铁资源国际流动变得越来越多样化,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希望通过利用进口废钢铁资源在本国建立新兴的炼钢产能,我国也不例外。这使我国废钢铁来源渠道又恢复了内外联动途径。”冯鹤林表示。合标再生钢铁原料放开进口后,诸多钢铁企业、贸易商积极拓展进口渠道,先后进口了来自亚洲、欧洲乃至拉丁美洲的再生钢铁原料,丰富了国内铁素资源的来源。
“令人遗憾的是,2021年前11个月,全国只进口了52.66万吨再生钢铁原料。”冯鹤林分析指出,“这是由两个重要原因导致的,一是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涨,而我国有13%的增值税,使价格倒挂;二是因为我国再生钢铁原料标准相对较高,让部分外商望而却步。”
艾崇强调,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当今时代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的方向。废钢铁产业是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动废钢铁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缓解我国资源环境约束,适度降低铁矿石对外依存度。
近年来,许多企业把目光投向废钢领域。中国宝武、沙钢集团废钢公司、新兴际华集团中新联进出口公司、广西物产等企业在全国布局废钢采购业务,厦门建发、厦门国贸、山东水发等四处寻揽兼并重组合作伙伴,鞍钢集团两年内分别在总部和辽宁朝阳兴建两个百万吨级废钢加工基地且均已投产,建龙和德龙两大民营钢企也在不断增强废钢采购加工能力。“可以说,废钢产业供需双赢产业链已经形成。”冯鹤林指出。
新形势下发展废钢产业意义重大
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前11个月,我国炼钢消耗废钢总量达到20407万吨,相比使用铁矿石冶炼,减少了3.26亿吨碳排放,节约了0.71亿吨标准煤、3.47亿吨新水,少用了3.47亿吨精矿粉。
干勇在会上指出,当前国内资源供应能力的下降将直接影响我国资源安全底线。中央也明确批示了再生资源在弥补战略矿产资源供应链安全上十分重要,而废钢作为再生资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牵涉钢铁行业的发展,对“双碳”目标的实现有重大作用。
干勇进一步指出,电炉炼钢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0.3吨,而转炉炼钢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了2.2吨。伴随钢铁积蓄量的持续增加,短流程炼钢的优势将逐步显现,且目前全废钢电炉流程集成优化技术在中国也已经处于成熟阶段。
骆铁军指出,未来钢铁行业低碳的主要路径之一就是发展全废钢电炉流程。我国电炉钢产量占比长期在10%左右,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下一步,要继续落实好《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建长流程项目须严格执行更高的置换比例,新建电炉钢项目执行等量置换,同时对长流程和短流程企业要执行差别化停限产政策。”骆铁军强调。
税收政策统一将促进形成产业新格局
2021年10月份,国务院发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指出,要抓住资源利用源头,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应收尽收。
对此,冯鹤林指出,基于区块链的网络平台可追溯废钢铁供应,将为形成废钢铁产业一体化打下坚实的基础。未来,从零散收购废钢铁的源头、回收集中后分类加工、仓储、运输一直到销售回款等各环节,都要在网下建立台账,并建立数据库,构建网络平台并实现可视化,都是必不可少的手段,依靠各类数据的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可追溯性,使行业真实业务得到保障,经得起现实查、扛得住回头看。
针对业内人士最关心的税务政策,冯鹤林指出,根据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调研的情况,目前对准入企业销售给规范钢铁企业的合格废钢铁原料缴纳增值税给予30%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但没有完全兑现,实施细则也一直没有出台。目前,前8批478家准入企业只有约215家享受到了这一政策。此外,地方性税收政策造成一部分“税收洼地”,区域内的企业增值税实际缴纳票点较低,导致行业内“票货分离”现象严重,甚至有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给合法经营的企业及行业造成了较大的困扰,甚至出现注册后一次性使用的倒票公司,给行业健康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隐患。此外,废旧交易进项税发票问题也困扰着企业,阻碍了废钢产业发展。冯鹤林说:“目前,这些现象已经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有望得到解决。”
“税收政策统一,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这是行业发展的正道。可以预见,一旦政策统一,未来将呈现出‘谁有强大基地谁占优;谁的废钢铁资源质量好、数量多,谁将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产业新格局。”冯鹤林表示,未来,运输结构“公转铁”的变化将是废钢分类加工基地选址的重要考量,企业若有条件或争取条件靠近铁路站、码头或钢企,将有效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废钢铁供应效率。
当前,尽管一部分废钢准入企业已经做到了部分废钢的产品化加工、精细化分类,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废钢资源还是通过简单的分类加工就供给了钢企。“做好废钢精细化分类,既能保障钢企炼钢节能降耗,又能提高产品自身附加值,为加工企业创造更多效益。提高废钢铁加工分类水平将是产业发展的主流趋势之一,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冯鹤林说。
自2012年工信部颁发《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至今,累计发布符合准入条件的公告企业共有9批584家,废钢年加工能力为1.5亿吨~1.6亿吨,占社会回收废钢资源的50%~60%,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形成了工业化的废钢加工配送体系。
对此,冯鹤林指出,随着“双碳”工作的推进及国家纳税遵从政策的调整,《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可能会对准入企业在废钢回收、分类、加工一体化发展上提出新要求。例如,在硬件方面,提高废钢铁加工装备水平,推进一体化发展,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的自动化、智能化加工设备,逐步淘汰落后的加工设备和工艺等;在软件方面,做到软硬结合,提升废钢铁综合利用水平,如“互联网+”、区块链供应链可实时审查和可追溯升级迭代等。这将使废钢铁产业在保就业、保民生、保供应上发挥更显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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