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政协对提案要求胸怀“国之大者”,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把握民心民意的总体原则,何文波委员在广泛征询和深入调研基础上,经过与相关领域专家反复论证、精心提炼,准备提交《关于实施“基石计划”提升我国铁素资源保障能力的提案》《关于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设的提案》《关于制定鼓励金属矿山深部开采优惠政策的提案》《关于实质性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立法的提案》等提案。
关于实质性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立法的提案
充分发挥协会商会作用,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增加了政府部门对协会商会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协会商会的健康发展。
针对协会商会立法明显滞后,影响协会商会作用充分发挥的问题,何文波委员建议:
(一)尽快将《行业协会商会法》纳入立法规划。
实质性推进协会商会的立法进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协会商会改革探索和各地区的立法实践,为立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应该说实质性推进协会商会立法进程的条件已经成熟。因此,建议尽快将《行业协会商会法》纳入到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如立法周期长,也可先由国务院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条例》。
(二)通过立法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是通过立法实现政府对协会商会依法管理。主要是明确政府管理协会商会的法律边界,创造有利于协会商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形成协会商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稳定发展的预期。二是通过立法实现协会商会依法开展活动,促进其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治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三是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强对协会商会的监督管理,明确其在行业治理、行业自律中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以有力促进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立法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协会商会法》应就:立法宗旨、协会商会的法律地位、与政府关系、组织性质、权利义务、职责定位、监督管理、治理机制、财产权保护和政府支持与培育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以充分发挥协会商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健全、细化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协会商会依法办会、制度强会、服务立会,为协会商会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各类服务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指引。
国家高度重视两会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去年何文波委员向全国政协提交了2个提案,一是《关于跨越资源与环境双重约束提高国家重要金属资源安全保障度的提案》;二是《关于加强黄金珠宝业优秀民族品牌保护的提案》。2个提案经全国政协立案后转交承办单位。相关部门认真部署、明确要求、跟踪落实,提高了重视程度、增加了理解深度、加快了工作进度,较好达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商议政、民主监督、凝聚共识的预期效果。相信今年两会通过委员们的建言资政和提案履职尽责,一定能够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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