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与此前发布的《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相比,在主要目标上增加了“资源供应稳定”的提法,在次序上仅位于“布局结构合理”之后,在主要任务上提出要“提高资源保障能力”,足见保障钢铁上游资源供应链安全可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作为工业的“粮食”,钢铁保供稳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意见》在主要任务上更明确、简洁地提出,要从建立稳定可靠的多元化原料供应体系和完善铁矿石合理定价机制两方面促进资源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构建多元化原料供应体系是大势所趋
对我国钢铁行业来说,在铁矿石资源保障问题上,改革开放40多年来更多的是摸着石头过河。
2001年,我国铁矿石进口量占全球海运矿的18.2%,粗钢产量占全球的15%。与之相对应的是,2001年我国铁矿石进口依赖度为40%。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铁矿石进口依赖度不降反大增。2009年,我国铁矿石进口依赖度增至71.9%。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铁矿石进口量占全球海运矿的64%,同比提高16.4个百分点;我国粗钢产量占全球的46.6%,同比提高8.5%。我国铁矿石进口依赖度的高点出现在2016年,约为91.4%。当时,我国铁矿石进口量约占全球海运矿的67.1%,粗钢产量占全球的50.2%。到了2020年,我国铁矿石进口依赖度调整至81.2%,较2016年的高点下降约10个百分点。
这些数据呈现的积极意义在于:从供给端来看,海运矿供应见顶,且受事故、飓风等因素影响,供应颇为不稳;从需求端来看,随着我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钢铁过剩产能,钢铁行业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高矿价增强了我国开发利用国内铁矿石资源的积极性。
过去,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我国钢铁行业以较低的利润率为我国工业化进程提供了安全、稳定的钢材,为我国经济发展起到“加速器”“压舱石”的作用。但随着我国钢铁行业进入提质增效的新阶段,在绿色低碳、智能制造及产品提档升级的背景下,对铁矿石资源的掌控力已成为抑制我国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子。
关于增强钢铁原料保障能力的必要性,也可从比我国更早发展钢铁工业的近邻日本得到启示和借鉴。当然,由于我国与日本的经济体量不同、经济地位不同、所处的宏观政治经济环境不同,意味着更需要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构建安全、可靠、多元化的铁矿石资源保障体系。显然,像日本那样通过对海外矿山战略投资来构建长期低价稳定的铁矿石供应体系,从全球对海运矿的需求看,我们已经错过了最佳窗口期。
需要关注的是,《意见》删除了此前《意见征求稿》中“铁金属国内自给率达到45% ”和“打造1个~2个具有全球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海外权益矿山,海外权益铁矿占进口比重超过20%”等量化指标。这意味着,建设多元化的铁矿石供应体系将更加尊重市场需求、遵循市场化原则及海内外经济发展的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规律。
《意见》对“资源供应稳定”这一主要目标的列示,为加强铁矿石资源保障、助推我国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针对《意见》提出的建立稳定可靠的多元化原料供应体系,发力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强化国内矿山资源基础保障能力、加强国际铁矿石资源合作开发、鼓励企业开展港口混配矿业务等。
亟待完善铁矿石合理定价机制
《意见》提出的“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的另一个重要抓手,就是完善铁矿石合理定价机制。
纵观我国铁矿石定价变迁,不难发现,不论是长协定价还是指数定价、铁矿石金融化,高矿价侵蚀行业利润一直是困扰我国钢铁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大事。
2003年,我国进口铁矿石1.48亿吨,被称为“全球吸铁石”。同年,我国参与一年一度的国际铁矿石价格谈判。但由于国内市场结构分散、无序,叠加钢铁下游需求增量发展、钢厂利润颇丰及谈判经验不足等客观因素,我国在铁矿石定价谈判中频频失利。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在“4万亿元经济刺激方案”的带动下,2009年我国粗钢产量及铁矿石进口量占全球比重均大幅提升。同年,日本与力拓达成降价33%的协议,虽然我国也试图争取更大降幅,但收效甚微。
在铁矿石国际价格谈判陷入混乱时,海外矿山联合国际金融机构力推铁矿石指数定价,并取消年度定价谈判。铁矿石指数定价不仅催生了包括指数在内的一众铁矿石指数,还催生了新加坡交易所铁矿石掉期、期货及国内黑色产业链上各主要品种的金融化。
2008年金融危机后,我国着力刺激需求端,带动了国内外制造业投资高速发展。随着国内钢铁产能及海外矿山投运,以钢材、铁矿石为代表的大宗商品转入供给过剩的局面,并且持续加剧。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09年~2016年,尽管我国粗钢产能及产量规模持续扩大,但行业平均效益仅为1.21%,2015年还出现全行业亏损;从2016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后,行业利润才回升至4%以上。
由于黑色产业链上的金融化趋势均出现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叠加2012年~2015年正值我国资本运作盛行、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监管相对滞后的时期,黑色产业链上的金融化趋势虽然不断得到强化发展,但处在铁矿石终端消费环节的钢厂因为对金融衍生品一知半解而缺乏参与的动力,从而致使铁矿石定价虽然留在了中国,定价权却落在了钢铁工业主体钢厂之外。
多年来,我国备受铁矿石定价话语权缺失问题的困扰,尤其是在铁矿石高度依赖进口、海外主流矿产资源高度集中、金融属性日益增强、铁矿石备受资本吹捧并未有本质改善的情况下,一方面需要钢厂根据下游需求变化及时调整生产,避免在需求预期转弱时在销售和采购两端同时受挤;另一方面要完善铁矿石期货市场建设,加强期货市场监管,完善铁矿石合理定价机制,特别是要给资本设置“红绿灯”,抑制资本炒作。此外,还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贯彻,增强市场参与者对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发展趋势及商品定价规律的正确认识。
值得欣慰的是,这些均在《意见》中有所提及。如果后续得到贯彻实施,将有力促进钢材行业利润及黑色大宗商品价格在合理区间平稳运行,从而巩固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
对钢铁工业来说,构建稳定可靠的多元化原料供应体系、加强期现货市场监管,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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