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

   2022-04-08 马鞍山市发改委219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马鞍山市重要指示精神,实现将马鞍山市打造成安徽省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的新发展定位。以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并进,加快推进我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奋力谱写“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建设新篇章为目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和《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2〕5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点突破。把握发展规律,抓住主要矛盾,在《意见》、《通知》明确的重点领域(以下简称重点领域)率先推进节能降碳工作。待取得实质性进展、相关机制运行成熟后,进一步研究推广至其他领域。

(二)坚持分类指导。强化重点领域项目精准管理,对标《意见》、《通知》明确的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分类施策。鼓励新建项目对照标杆水平高起点设计建设,引导未达到基准水平的在建和现有项目对照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落后产能。

(三)坚持从严监管。完善节能降碳管理机制,健全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严格节能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节能环保执法监察。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建立健全违规行为监督问责机制。

(四)坚持综合施策。加强财政、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与产业、环保政策的协调配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稳妥有序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全市重点领域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烧碱行业:到2025年,烧碱领域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4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增强。

  水泥行业:到2025年,水泥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熟料产能比例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熟料产能基本清零,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增强。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到2025年,建筑、卫生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均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增强。

  钢铁行业:到2025年,钢铁行业炼铁、炼钢工序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提高。

  焦化行业:到2025年,焦化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超过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能效清单目录。按照省文件部署要求,坚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组织开展对烧碱、建筑陶瓷制品制造、炼铁、炼钢、煤制焦炭、水泥熟料等6个重点领域的现有项目(装置)以及在建、拟建项目(装置)能效情况调查,逐一登记造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专家科学评估,经企业申辩,建立企业(装置)能效清单目录,能效达到标杆水平和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装置),分别列入能效先进和落后清单企业(装置)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根据行业发展实际,适时更新目录内容。对于瞒报漏报的项目和装置,视为落后产能。按照国家、省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加强能效引领,开展其他重点行业能效行动。

(二)严格落实能效要求。参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突出标准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我市重点领域能效要求。建立能效水平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行业发展情况、技术改造能力以及装置整体能效情况、国家及地方能效标准更新情况,统筹考虑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保持生产供给平稳、便于企业操作实施等因素,适时动态调整行业能效水平。

(三)制定技改实施方案。在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社会民生稳定基础上,制定《马鞍山市重点领域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选取节能先进适用技术,引导未达到行业能效基准水平的现有项目(装置)和在建项目(装置)实施技术改造;对于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现有项目(装置),鼓励参照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鼓励国有企业、骨干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开展节能降碳示范性改造。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制定不同企业改造时间表,明确推进步骤、改造期限、技术路线、工作节点、预期目标等。

(四)稳妥推进改造升级。各县(区)主管部门督促本地需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根据《马鞍山市重点领域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制定周密细致的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方案,明确落实措施。指导企业落实好改造所需资金,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技术改造进程。适时组织开展企业技术改造阶段性评估。

(五)有序退出低效产能。综合发挥能耗、排放等约束性指标作用,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政策,加强监督检查,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违法违规审批建设以及达不到环保、节能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现有项目(装置),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规定,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严防落后产能死灰复燃。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淘汰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关停、退出、淘汰的项目应制定相应工作计划,稳妥实施。加大闲置产能、僵尸产能处置力度。

(六)严格项目准入要求。重点领域拟建项目(装置)在履行各项审批手续之前,应认真分析评估对能耗双控、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的影响,全面审查是否符合国家和马鞍山市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规范条件、“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等要求。新建炼钢、炼铁、水泥熟料项目须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强化重点领域项目节能审查,新建项目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标杆水平。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在建项目(装置),按照有关规定不予审批,推动提升能效水平,力争达到标杆水平。

(七)加强技术研发应用。支持企业加强节能降碳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加大技术攻关集成和成果转化示范。积极跟进节能降碳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进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及《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等明确的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鼓励企业适时采用碳捕捉等工艺技术实施改造。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引导下游行业选用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加快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以新一代清洁高效、绿色低碳、可循环生产工艺装备为重点,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突破一批关键绿色装备,发展一批核心节能装备,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机制。加强产业节能创新链协同,推动企业绿色设备资源库、绿色材料库、绿色工艺库等建设,加大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力度。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加强余热、余压回收,实现能量梯级利用。鼓励重点行业利用绿色数据中心等新型技术设施实现节能降耗。

钢铁行业:

(一)加强先进技术攻关,培育标杆示范企业。

重点围绕副产焦炉煤气或天然气直接还原炼铁、高炉大富氧或富氢冶炼、熔融还原、氢冶炼等低碳前沿技术,加大废钢资源回收利用,加强技术源头整体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产业创新发展,开展产业化试点示范。

(二)加快成熟工艺普及推广,有序推动改造升级。

  1.绿色技术工艺。推广烧结烟气内循环、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回收、转炉烟一次烟气干法除尘等技术改造。推广铁水一罐到底、薄带铸轧、铸坯热装热送、在线热处理等技术,打通、突破钢铁生产流程工序界面技术,推进冶金工艺紧凑化、连续化。加大熔剂性球团生产、高炉大比例球团矿冶炼等应用推广力度。开展绿色化、智能化、高效化电炉短流程炼钢示范,推广废钢高效回收加工、废钢余热回收、节能型电炉、智能化炼钢等技术。推动能效低、清洁生产水平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步进式烧结机、球团竖炉等装备逐步改造升级为先进工艺装备,研究推动独立烧结(球团)和独立热轧等逐步退出。

  2.余热余能梯级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大余热余能的回收利用,重点推动各类低温烟气、冲渣水和循环冷却水等低品位余热回收,推广电炉烟气余热、高参数发电机组提升、低温余热有机朗肯循环(ORC)发电、低温余热多联供等先进技术,通过梯级综合利用实现余热余能资源最大限度回收利用。加大技术创新,鼓励支持电炉、转炉等复杂条件下中高温烟气余热、冶金渣余热高效回收及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应用。

  3.能量系统优化。研究应用加热炉、烘烤钢包、钢水钢坯厂内运输等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措施,推动钢铁生产过程的大物质流、大能量流协同优化。全面普及应用能源管控中心,强化能源设备的管理,加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推动企业能源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进各类能源介质系统优化、多流耦合微型分布式能源系统、区域能源利用自平衡等技术研究应用。

  4.能效管理智能化。进一步推进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能源管理的创新应用,鼓励研究开发能效机理和数据驱动模型,建立设备、系统、工厂三层级能效诊断系统,通过动态可视精细管控实现核心用能设备的智能化管控、生产工艺智能耦合节能降碳、全局层面智能调度优化及管控、能源与环保协同管控,推动能源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升整体能效水平。

  5.通用公辅设施改造。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电机、水泵、风机产品,提高使用比例。合理配置电机功率,实现系统节电。提升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开展压缩空气集中群控智慧节能、液压系统伺服控制节能、势能回收等先进技术研究应用。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大面积优质屋顶资源,以自建或租赁方式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升企业绿电使用比例。

  6.循环经济低碳改造。重点推广钢渣微粉生产应用以及含铁含锌尘泥的综合利用,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开展钢渣微粉、钢铁渣复合粉技术研发与应用,提高水泥熟料替代率,加大钢渣颗粒透水型高强度沥青路面技术、钢渣固碳技术研发与应用力度,提高钢渣循环经济价值。推动钢化联产,依托钢铁企业副产煤气富含的大量氢气和一氧化碳资源,生产高附加值化工产品。开展工业炉窑烟气回收及利用二氧化碳技术的示范性应用,推动产业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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