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吕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印发《吕梁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2022年行动计划》《吕梁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的通知。
其中,有关钢铁行业的政策措施如下:
在碧水保卫战方面
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高耗水、高污染工业企业“退城入园”,黄河、汾河临岸一定范围内禁止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产业园区。加强汛期排水管控,2022年6月底前,所有涉水工业企业全部完成厂区雨污分流改造任务并做到水量平衡,外排水COD、氨氮、总磷以及特征污染物全部达《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推动工业用水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工业企业节水技术升级改造和循环利用,推动火电、钢铁、化工、食品、造纸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建成1家以上节水标杆企业和节水标杆园区。
在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方面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能耗双控、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倍量削减等要求,坚决控制“两高”项目体量,为转型发展项目腾出环境容量。全面梳理排查在建、拟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管。坚决叫停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达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加快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大对区域内分散钢铁、焦化企业的整合力度。
积极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加快推进市区及县城建成区周边钢铁、焦化、火电等行业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退出。对列入搬迁计划、未如期完成退城搬迁的企业,在排污许可、错峰生产、应急减排等方面进一步严格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关停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机焦炉,全面完成省下达的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去产能任务。加快已备案“上大关小”大型焦化项目建设。严格落实省粗钢产量压减任务,重点压减环保绩效水平差、能耗高、工艺装备水平相对落后企业,以及空气质量排名靠后城区企业的粗钢产量。鼓励长流程钢铁企业通过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弧炉短流程炼钢。
持续优化货物运输结构,推进大宗物料的清洁运输。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的铁精矿、煤炭、焦炭等大宗物料最大程度采用铁路、管道或管状袋式运输机等清洁方式运输;达不到的,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运输。利用兴县蔡家崖集运站、兴县肖家洼铁路专用线、兴县豫能兴鹤铁路集运专用线、临县北集运站、柳林孟门集运站、文水海威钢铁集运站、岚县太钢专用线,加快推进物料运输“公转铁”。
实施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以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为重点,按照企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
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动态管理,规范企业绩效分级申报、审核、调整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夯实“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完善每日会商、提前预警、协商减排、监督帮扶、区域联防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有效实现重污染“削峰降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市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炉窑淘汰和治理、锅炉综合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无组织排放治理、清洁取暖改造等大气污染重点治理任务,以及区域大气环境承载能力研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污染物来源解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大气环境监测监管和科学研究基础能力建设、大气环境专项执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政策效益评估、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等。鼓励开展整治的企业积极申请中央和省级资金的支持,逐步完善项目库,同时做好资金绩效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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