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铁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新增铁精矿(按铁精矿含铁素折纯,下同)产能200万吨/年,省内铁精矿保障能力达到1300万吨/年;力争到2030年,省内铁精矿保障能力达到2100万吨/年。
《方案》指出,安徽省将采取四大措施:一是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成立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林业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徽局等部门组成的省级铁矿项目建设专项工作组,通过加强联动、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协调推进铁矿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二是明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有关市政府对本地铁矿资源开发利用和推进重点铁矿项目建设工作负总责,成立市铁矿项目建设专项工作组,明确牵头部门,组织协调落实具体工作。按照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在对本地铁矿资源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梳理重点铁矿项目情况,查找出项目的“堵点”“难点”,实行台账式管理,逐一明确解决举措、进度安排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形成推动铁矿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三是问题挂单销号动态清零。针对项目“堵点”“难点”,按照分类处理原则办理,分为市级、省级、国家部委协调解决三类,实行挂单销号,动态清零。四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铁矿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前期筹建、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各项工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制定具体项目的推进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到岗、落实责任到人,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积极推进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经协调后已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要加快开工建设,并明确项目建设时间表,盯进度、促工期,全力推动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方案》要求,有关市、省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铁矿项目建设对提升我国钢铁行业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的重大意义,开辟绿色通道,为项目建设和投产创造良好条件。
《方案》还附上了安徽省铁矿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以及铁矿项目建设“堵点”“难点”问题清单及任务分工(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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