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有关要求,加强迎峰度夏煤电油气运保障,制定以下12条具体措施。
一、增强煤炭保障能力。深化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坚持“电煤中长协+省内煤矿+储煤基地+铁路沿线发运站”四位一体保供体系,统筹省内省外两种资源,加大省外煤炭资源调入,省内煤炭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稳产增产,对符合增加产能条件的煤矿,依规办理核增产能手续,确保省内重点煤炭企业生产供应稳定。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履约监管,指导储煤基地早储多储、适时投放,发挥应急保障作用。督促发电供热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提升电煤库存要求,确保电煤库存保持在合理区间。加强与无烟煤、兰炭主产区政府和企业沟通对接,提早落实洁净煤煤源,满足采暖季民生用煤需求。
二、提高煤炭储备水平。加强规划引导,压实地方责任,原则上每个设区市建设1至2个煤炭应急储备基地,重点推进石家庄、承德、张家口、唐山、保定、邢台、邯郸等电厂较集中区域的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提高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紧盯国家确定的4个煤炭储备基地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尽快达产达效。对已投入运营的铁路沿线煤炭发运站,积极组织审核筛选,符合条件的纳入省煤炭应急储备保供体系。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积极申报储备基地建设项目,并加强协调调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三、加大煤电资金支持。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加强政策解读宣贯,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人民银行设立的第一批2000亿元和第二批1000亿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推动省内煤炭开发和煤炭储备能力项目建设,增强发电供热企业电煤保供资金支持,切实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争取国家电网金融板块支持,通过“电易贷”融资,为省内受疫情影响大、短期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15亿元支持。
四、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制定并落实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方案,持续做好电力供需衔接,确保电力运行平稳有序。足额安排迎峰度夏优先发电量计划,督导优先发电计划履约率,加强发电机组日常运行激励和考核管理,加强设备检查与维护管理,降低受阻率和非停率,提升网内机组运行水平。全力做好外购电力组织工作,争取电力硬缺口清零,切实提高总体电力保障能力。
五、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坚持“节约用电助力、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管理理念,制定全省电力需求侧管理方案,建立调节负荷资源库,开展实战演练,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用电削峰。坚持电力运行日监测日调度,密切跟踪电网运行和发电企业出力情况,适时开展电力交易信息通报分析,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六、保障项目建设用电。对2022年全省695个省重点新扩建项目电力配套,建立发展改革部门与电力公司“双联络”机制,帮企业联系供电路径规划、审批等事宜,提前安排接入系统、验收送电,确保省级重点新扩建项目用电需求。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提前获取新(扩)建项目信息,建立每日项目信息传递、更新机制。对于已获取的立项信息,分类建立储备项目“意向库”“储备库”“项目库”,根据用电需求实行动态管理、上门服务,超前服务所有新扩建项目。
七、降低企业新装及增容用电成本。推行中小微企业零投资办电,组织电力投资9.18亿元,用于160千伏安及以下中小微企业外部电力配套建设,将低压线路、电缆建设到厂区外,实现15万家中小微企业新扩建项目办电零投资。简化办电流程,在办电审核环节实行企业证照自动获取、一网通办,对证照尚未办理完毕的,实行“容缺受理”“先办后补”。推行典型供电方案自动生成和主动推送,实现中小容量供电方案自动编制、两套以上方案企业自主比选。提供中低压用户受电工程典型设计方案,实施免设计、免审批。投入1.58亿元,将3608个充电桩改造为快充桩,充电速度提高120%。建设运营省新能源车服务平台,服务电动汽车10万台、充电桩2万台。建设邯郸、雄安等重卡充换电基地,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分类编制典型行业无功损耗、三相不平衡、峰谷电费等节能节效措施,根据电费支出帮企业制定能效提升方案,合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八、排查治理电力隐患。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和电网企业协调配合,强化电力安全管理。针对树障、违章建筑、违章施工、除尘、危化设施等方面,开展专项排查治理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治理活动,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督导整改,确保电力供应安全。
九、确保油气稳定供应。督促石油化工企业搞好油气生产组织和市场供应,强化协调联动,保障调运配送畅通,保持合理库存,满足市场需求。指导燃气企业科学预测需求,加强与上游气源企业沟通衔接,签足签实天然气中长协合同。加强需求侧管理,完善应急调峰清单,严格落实国家储气能力建设要求,加速推进新天曹妃甸LNG接收站和外输管线项目建设,切实保障生产生活用气需求。
十、加强运力协调保障。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衔接,坚持铁路运输协调例会制度和电煤协调保供联动机制,强化铁路运力组织协调,确保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严格执行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坚持日监测、日调度、日报告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快电子通行证审核进度,对煤炭、燃油、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实行快审快发、日申日结,公布电子通行证服务咨询电话,及时解决核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电子通行证数量、发放时效满足需求,切实保障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十一、密切跟踪分析研判。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形势动态监测,密切关注要素产供储销及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搞好预测预警,科学分析研判,精准调度调节。坚持重点电厂存煤、储煤基地、环渤海港口存煤、成品油、天然气及重点领域企业复工复产等日监测、日调度、日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省市两级天然气应急指挥中心作用,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各类矛盾问题。
十二、压紧压实保供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压紧压实能源保供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煤电油气运各要素安全稳定运行。不断完善煤电油气运综合应急预案,细化实化各项措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应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响应、早报告、早处置。强化宣传引导,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预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保障迎峰度夏煤电油气运供应、助力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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