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安矿业有限公司:
《安徽金安矿业有限公司草楼铁矿-410m以下深部开拓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编码:2206-340000-04-01-869312)收悉。项目位于六安市霍邱县范桥乡,2010年4月,原环境保护部批复了安徽金安矿业有限公司草楼铁矿300万吨/年扩建工程环评文件(环审〔2010〕123号),矿区面积4.67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170~-410米,采矿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嗣后充填采矿方法,选矿采用三段一闭路球磨磁选工艺,开采规模为300万吨/年矿石,产品为铁精矿。现你公司为延长矿山服务年限,拟开采-410~-470米深部矿体,不新增占地,矿区范围、采选方式、采选规模、产品种类均不变。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胶带斜井、斜坡道、给排水、破碎硐室等地下工程,其他依托现有工程。结合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意见,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严格落实生态修复,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及时对地表沉降区等进行综合生态治理和恢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严格控制粉尘、扬尘环境影响,减少污染物排放。采矿采用湿式凿岩、喷雾洒水等措施控制采矿粉尘;选矿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干抛车间等设置高效布袋除尘器。厂区内大宗物料采用密闭皮带输送通廊运输;厂外铁精砂、废矿石等大宗物料汽车运输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并采取防尘、防撒落措施;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运输车辆电子台账需保存至少一年。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7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项目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尾矿浆水经尾矿库澄清后回用于选矿工艺。
(四)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库等区域应满足重点防渗区要求。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和环境保护目标,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
(六)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尾砂、废石等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尾砂应优先充填井下。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辐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尾矿库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你公司应定期监测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筛分料仓、尾矿库等处的环境伽马辐射计量率,发现异常立即取样监测矿石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当铀(钍)系单个核素含量超过1贝可/克时,应及时上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八)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九)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并消除影响。
三、你公司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及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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