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矿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及有关规定要求,省安委办制定了《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措施》《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防范措施》《停产停建非煤矿山驻矿检查措施》,现印发你们,请转发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有关非煤矿山企业作出具体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将停产停建矿山监管到位,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2日
附件: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三项措施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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