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要求,高质量开展全市“无废城市”建设,推动鄂尔多斯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市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步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从城市整体发展层面推动固体废物管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充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系统谋划我市在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下的“无废城市”建设行动路线图,将“无废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治理相融合,推动以煤炭为主的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中形成鄂尔多斯“无废”发展模式。
(二)基本原则
1.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坚持减污降碳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体推进,坚持“无废城市”建设与相关规划方案协同开展,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2.因地制宜、稳中求进。坚持立足本地城市实际情况,明确目标定位,突出主要任务,强化保障措施,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3.问题导向、重点突破。以煤系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围绕煤炭开采、电力生产、煤化工、天然气开采等行业,着力解决煤矸石、粉煤灰等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逐一靶向设计任务,着力化解难点问题。
4.理念先行、全民共建。坚持普及“无废”理念,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建设氛围。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得到有效控制,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日趋完善,物质循环、项目协同、产业联动形成较大规模,固废产业打造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无废”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同,“无废城市”建设达到全区领先水平。
2.指标体系
我市“无废城市”指标体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原则,立足鄂尔多斯发展定位、产业结构特点、经济技术基础等,融合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由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和52个三级指标组成。一级指标主要包括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等5个方面。二级指标主要覆盖工业、农业、建筑业、生活领域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及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与群众获得感等16个方面。三级指标分为三类:第I类为必选指标,共25项,是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均需落实的约束性指标。第II类为可选指标,共20项,是依据我市任务安排的选择性指标。第Ⅲ类为自选指标,是结合我市自身发展定位、发展阶段、产业结构等特点,共设置7项指标。我市指标体系体现以下特点:
一是做好减法,优化产业结构。到2025年,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力争每万元GDP固废产生量小于6吨,源头减量化成效明显。
二是提质增效,交出百分答卷。到2025年,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有效增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100%,固体废物堆场环境整治实现无死角全覆盖。
三是突出重点,形成地方特色。到2025年,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煤矸石、粉煤灰、气化渣等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提升至57%以上,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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