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焦炭产能拆除(封停)验收办法》要求,唐山港陆焦化有限公司、唐山建龙简舟钢铁有限公司、唐山通宝焦化有限公司、唐山东方炼焦制气有限公司、唐山蓝海实业有限公司已封停的4.3米焦炉装备全部完成拆除工作,现予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15—5906561
附件:拆除焦炉明细表
序号 | 所在地 | 企业名称 | 拆除焦炉情况 | ||
焦炉型号 | 座数×孔数 | 产能(万吨) | |||
1 | 遵 化 | 唐山港陆焦化有限公司 | TJL-80 | 4×38 | 100 |
2 | 遵 化 | 唐山建龙简舟钢铁有限公司 | TJL-80 | 2×63 | 80 |
3 | 海 港 | 唐山通宝焦化有限公司 | JNK43-98D | 2×50 | 64.7 |
4 | 滦 南 | 唐山东方炼焦制气有限公司 | KSR-4300 | 2×33 | 40 |
5 | 迁 安 | 唐山蓝海实业有限公司 | TJL80-4355CD | 2×5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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