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钢企停限产力度!1.5万家工业企业纳入!6省19地再发“停工令”!

   2023-01-12 今日钢铁综合整理168

2023年1月以来,受气象不利条件影响,全国多地迎来首轮重污染天气,自1月9日开始河北、宁夏、山西、湖北、湖南等多地陆续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其中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明确指出加大工业各行业/工段限产停产力度,多家钢企面临停限产。

202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1月9日10时,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

详情如下: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执行当地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红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大各行业/工段限产、停产力度。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当地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红色预警减排措施。确保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市民出行,加强城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加强大型货运车辆(含燃气)管控,引导过境运输车辆实施绕城通行,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重型货车(国四及以下)和中型柴油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驶入限行区域。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当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划定柴油车辆禁行区域,实施更加严格的机动车管控措施。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和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除外);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当地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红色预警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应采取禁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等管控措施。砖厂、砂石场、白灰场停止露天作业。

2023河北省石家庄

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研判,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现向石家庄全市域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023年1月11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如下: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全市涉气工业企业按照《石家庄市2022-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修订版)》橙色预警Ⅱ级差异化减排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到位。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的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不限产、不停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严防“一刀切”。

二、面源管控措施

除应急抢险工程外,白名单、民生保障等省、市重点工程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前提下,夜间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其他施工工地全天停止上述工序,其它工序可正常施工。强化全域清扫保洁,根据气象条件,增加道路湿扫频次,减少道路扬尘。全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面禁止秸秆、生物质和垃圾露天焚烧。

三、移动源管控措施

应急抢险、疫情防控、生活保障相关车辆及医疗废物处置等专用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正常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市主城区行驶。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重点用车大户减少运输车辆。工业企业、物流园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使用新能源作业机械。

邢台市

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减轻污染,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3年1月10日12时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好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如下: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邢台市2022-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到位;未纳入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的涉气企业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期间执行停产措施。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的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不限产、不停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严防“一刀切”。

二、施工工地管控措施。应急抢险工程在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前提下,可正常施工。原则上,其他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砂浆)搅拌、焊接、切割等工序,其它工序可正常施工。

三、移动源管控措施。与疫情防控及生活保障相关车辆、医疗废物处置专用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其正常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市主城区行驶。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载货车量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衡水市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向衡水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3年1月10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邯郸市

邯郸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邯郸市2022-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修订版)》橙色预警(Ⅱ级)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绩效分级A级和引领性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白名单”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严禁“一刀切”。

详情如下:

除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疫情防控保障的工程项目、应急抢险施工和经市政府批准的重点民生工程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行驶。

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其他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工业企业及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含电力企业生产用煤、粉煤灰渣运输,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碱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物资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运输)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内白天或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202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

按照自治区“提前一天,提高一级”要求,决定于1月10日18时启动银川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详情如下:

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后,我市相关部门将对火电、自备电厂、石化、化工、冶金、水泥等重点行业排污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10%以上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加大重点废气排放工业企业执法检查频次,保证治理设施高效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同时,将做好城市主干路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工作;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在建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矿山开采企业要停止爆破、破碎等产生较大扬尘的作业工序。加密道路的机械化清扫频次。

2023山西省太原

山西省太原市决定从1月10日12时至1月13日12时,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橙色预警应急响应,针对工业源、燃烧源、扬尘源、移动源等采取减排措施。

临汾

经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1月9日12时起,在沿汾6县(市、区)、古县和临汾经济开发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2023湖北省武汉

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从1月10日19时起,将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至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2023湖南省湘潭市

1月9日,湘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受外源性输入污染和本地不利气象条件共同影响,湘潭市空气质量快速转差,预计1月10日起湘潭市将持续出现中度以上污染。经湘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自2023年1月10日0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响应。

株洲市

1月9日21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黄色Ⅲ级响应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明确,全市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减排10%以上。

常德市

1月10日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号指令。

详情如下:

工业源管控措施。

(1)按照《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

(2)火电企业应按照指令落实好减排指令,单台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m3以下,垃圾发电厂氮氧化物单台机组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m3及以下。

(3)砖瓦、石灰、陶瓷等行业在指令期间停止生产,鼓励在春节前实施错峰生产,其它涉气高架源压减30%以上产能负荷。

(4)涉VOCS企业在晚6点至早8点之间停止喷涂及涉VOCS工序。各地重点检查水泥行业、有烧结工艺砖瓦企业、石灰企业、陶瓷企业及45米以上高架源错峰生产实施情况,对未落实指令的企业按照《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处置。

移动源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各类柴油货车和老旧车(含拖拉机)进入市城区限行区域的规定;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力度。

此外另据官方发布信息称,截至10日12时,长沙、衡阳、岳阳、益阳、永州、娄底、邵阳7市已先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了Ⅲ级应急响应。
    

2023多地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湖北1.5万家工业企业精准减排

2023年首轮重污染天气来袭,湖北拉响应急预警,采用多种技术手段,严阵以待“守气质”。

1.5万家工业企业纳入预警响应范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超20%,武钢、鄂钢、华新水泥等排放大户通过改燃优质煤、稳定运行超低排放设施等方式,保障生产,实现减排;

在有利天气条件下,省生态环境厅与省气象局合作,在重点地区实施人工降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对于重点城市,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点对点会商,指导地方持续发力,精准应对。

黑龙江公布4起典型案例

近期,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传输叠加影响,哈尔滨、绥化等市先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橙色预警,要求各企业、单位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污染排放,实现污染削峰。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近期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其中涉及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煤堆未按要求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案、哈尔滨市道外区周子定制家具工厂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案、绥化市北林区秦家镇广汇米业未采取措施露天扬尘案和绥化市庆安县双建建筑石材厂未采取措施露天扬尘案,涉事企业被处以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

徐州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近期,受内源污染、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输送影响,徐州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2023年1月7日10时升级至橙色预警,要求各企业、单位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有效减少内源排放,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程度,实现污染“削峰”。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近期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的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其中涉及某胶粘带生产公司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案、江苏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案、江苏某喷涂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案、江苏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案、徐州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案等,对企业设施及生产线予以查封处理。

2022年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70%以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各省(区、市)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比率控制目标。实现这一目标,任重而道远。钢铁行业要积极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和碳排放。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持续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为消除重污染天气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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