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经企业承诺、市工信局核实、第三方评估等工作程序,现将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铁前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2月10日至3月9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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