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9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修订印发《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调整资金安排方式,优化资金重点投向,细化资金补助标准。
其中,在细化资金补助标准方面,修订后的《办法》提出,煤矿安全改造坚持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资金来源以企业自有、银行贷款为主。单个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占比上限为25%,投资补助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商有关部门依据《办法》,做好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持续支持煤矿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煤炭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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